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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沈阳发布重要通知,今日刚刚发生的重大新闻

刚刚沈阳发布重要通知,今日刚刚发生的重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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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6 10:19:48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刚刚沈阳发布重要通知的一些知识点,和今日刚刚发生的重大新闻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沈阳上飞机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吗

您好,如果您是来自低风险地区,从沈阳上飞机是不需要核酸检测报告的。

以后您如果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按照下面的思路去解决:

1、发现问题:往往生活在世界中,时时刻刻都处在这各种各样的矛盾中,当某些矛盾放映到意识中时,个体才发现他是个问题,并要求设法去解决它。这就是发现问题的阶段。从问题的解决的阶段性看,这是第一阶段,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2、分析问题:要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必须明确问题的性质,也就是弄清楚有哪些矛盾、哪些矛盾方面,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以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什么结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其间的关系和已具有哪些条件,从而找出重要的矛盾、关键矛盾之所在。

3、提出假设: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假设,即可采用的解决方案,其中包括采取什么原则和具体的途径和方法,但所有这些往往不是简单现成的,而且有多种多样的可能。但提出假设是问题解决的关键阶段,正确的假设引导问题顺利得到解决,不正确不恰当的假设则使问题的解决走弯路或导向歧途。

4、校验假设:假设只是提出n种可能解决方案,还不能保证问题必定能获得解决,所以问题解决的最后一步是对假设进行检验。不论哪种检验如果未能获得预期结果,必须重新另提出假设再进行检验,直至获得正确结果,问题才算解决。

二、重要通知!事关沈阳医保

关于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因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社保大厦二楼)维修改造,服务大厅办公地址搬迁至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沈阳市医保经办业务已全市通办,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到就近医保分中心办理业务。

可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沈阳智慧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险板块等渠道办理。

“网上办事”真是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便捷,

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办理各项事务。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开通了哪些线上办理渠道?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办理医保的相关业务。

沈阳智慧医保APP可办理的业务包括:居民参保核定、暂停参保、终止参保、准新生儿参保登记、宝宝改名、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参保线上预约、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等业务。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可办理的业务包括:居民参保登记、暂停参保、终止参保、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沈阳政务服务网(点击直达)第二步

灵活就业医保都开通了哪些线上办理渠道?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办理医保的相关业务。

沈阳智慧医保APP可办理的业务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传件网办(含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中断缴费月补缴申请、暂停参保、终止参保、个人账户清退传件网办、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等业务。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可办理的业务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传件网办(含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暂停参保、终止参保、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进入栏目后选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

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在政务网上办理医保新开户呢?

答:第一步,企业经办人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用户的注册。

第二步,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的“特色服务”中,点击“企业开办”模块,选择“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事项,获取营业执照信息;如果企业已获得营业执照,页面会显示该功能已完成。

第三步,点击“企业开办”页面中的“医保开户”模块,完善表单中的信息后提交申请,完成医保网上开户。

第四步,返回沈阳市政务服务网首页,在“热门服务”中点击“医保网上服务”进入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医保业务。

如果企业中有员工的医保关系发生转移,能不能在网上进行办理呢?

答: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有两种情况:

一是转入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状态为暂停参保,并且在沈阳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进行转入申请;

二是转出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为暂停参保,方可进行转出申请或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以上两种情况都是可以通过线上进行办理的。办理方式有两种:

方式一:沈阳政务服务网。参保人员进入“沈阳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后,在“热门服务”板块中点击“医保网上服务”,进入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点击“医保转移接续”板块,选择相应的转入或转出申请模块,按提示填写对应信息后提交申请。

方式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人员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地方专区,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模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沈阳职工医保的女职工或者男职工的配偶,在外地生育就医了,回沈阳办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可能没那么方便,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在网上进行办理呢?如何办理?

答:这种情况个人是可以在网上办理的。

沈阳市的参保女职工以及男职工的配偶在外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想要异地申领生育津贴,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右下角个人办事,注册、登录后,在“我要办”中的“异地生育津贴申领”模块,提交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领要件图片,5个工作日后可以在“我要查”模块中查询审核结果,受理通过的可直接打印《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

我市参保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参保居民如果想要申领异地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右下角个人办事,注册、登录后,在“我要办”中“异地生育医疗费申领”模块,提交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领要件图片,5个工作日后可以在“我要查”模块中查询审核结果,受理通过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参保人员邮寄材料。报销完成后,在“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查询”模块中查询和打印费用结算单和结算明细。

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办理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和津贴申领。

参保职工在沈阳市定点医院生育的,可不可以在网上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呢?如何办理?

答:可以。参保女职工以及男职工的配偶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办理生育津贴申领,参保单位可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办理。

如果在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又没有联网结算,又不方便回沈阳报销,能不能通过线上进行办理呢?具体应该怎样操作?

答:异地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如果没能联网结算,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申请线上报销。

第一步:下载、注册、登录“沈阳智慧医保App”,进入“异地就医——异地报销”模块。

第二步:点击“异地报销申请”进入办理须知,详细阅读办理须知后下载《报销要件》及《报销转账单》,可根据申请报销的就医类型,按《报销要件》要求准备报销手续。

第三步:勾选办理承诺点击“开始办理”,选择申请报销的家庭成员,以及申请报销的就医类型。

第四步:填写信息。如申请报销异地门诊慢特病费用,除了需要填写就诊医院、户籍或参保地外,还需要按照申请报销费用的起止月份,填写“开始月份”和“终止月份”,然后逐月填写就诊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如就诊费用中存在长处方,需要书面注明就诊情况,以免影响报销;如申请报销异地住院费用,需要填写就诊医院、户籍或参保地,并按要求上传报销要件照片。信息申报的步骤就完成了,接下来由医保中心进行网上预审。

第五步:申请人可在“异地报销申请记录查询”中查看的本次申请记录和审核意见,预审通过后可查看邮寄地址,按指定地址邮寄报销要件。

线上操作过程中,一不小心信息填写错误了,能不能修改?如何修改?申请人怎么才能知道医保已经收到报销手续了?

答:申请人可通过“异地报销申请记录查询”修改本次申请信息,或取消本次申请。也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受理状态”,了解医保中心是否已经收到报销材料。报销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办事“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查询”模块中查询和打印费用结算单和结算明细。

三、重要通知!沈阳这些人的社保缴费有变!

1、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9月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9月27日。

2、为保障您能够按时享受各项社保待遇,请您尽早缴费。

3、沈阳市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差通告

4、根据全省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情况,现就我市2022年1月—2022年12月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及补差事宜通告如下:

5、一、2022年未缴费人员可在以下8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

6、9月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签约扣款工作已经启动,本月扣款金额包括9月份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以新缴费基数计算)和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1-8月份需补缴的差额费款,部分缴费人扣款金额高于往月。

7、如缴费人签约账户余额不足,会导致扣款失败,缴费人可选择“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辽宁省税务局”支付宝小程序、签约银行等渠道自主缴纳。如缴费人未进行自主缴纳,上述应缴费款将在10月份签约扣款时一并扣除,请确保签约账户余额充足。

8、四、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不需补缴差额费款。

9、五、本年度缴费截止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20日。

10、六、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22号)的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1、七、相关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好了,关于刚刚沈阳发布重要通知和今日刚刚发生的重大新闻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一键拨号:17715265255